3、焊接时,作业区环 境温度、相对湿度和风速等应符合下列规定,当超出本条规定且必须进行焊接时,应编制专项方案:
(1)作业环境温度不应低于-10℃;
(2)焊接作业区的相对湿度不应大于 90%;
(3)当手工电弧焊和自保护药芯焊丝电弧焊时,焊接作业区最大风速不应超过 8m/s,当气体保护电弧焊时,焊接作业区最大风速不应超过 2m/s。
4、现场高空焊接作业应搭设稳固的操作平台和防护棚。
5、焊接前,应采用钢 丝刷、砂轮等工具清除待焊处表面的氧化皮、铁锈、油污等杂物,焊缝坡口宜按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焊接规范》GB 50661 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。
6、焊接作业应按工艺评定的焊接工艺参数进行。
7、当焊接作业环境温 度低于 0℃且不低于-10℃时,应采取加热或防护措施,应将焊接接头和焊接表面各方向大于或等于钢板厚度的 2 倍且不小于 100mm 范围内的母材,加热到规定的最低预热温度且不低于 20℃后再施焊。